十堰广电客户端
十堰广播电视台
国家网信办8日发布通知,就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。
意见稿提出,编造、传播险情、疫情、警情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虚假信息,情节严重的,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。
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,为他人有偿提供删除、屏蔽、替换、下沉信息服务;不得从事虚假点击、投票、评价、交易等活动,破坏互联网诚信体系。
编辑:李晓静
个人信息跨境安全管理迎来国家标准!明年3月1日实施
事关网络安全!十堰发布9起典型案例
共话协同治理 2025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分论坛专家建言献策网络安全
2025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电信日主题活动成功举办
第六届“蒙古马杯”网络安全竞赛决赛举行